10月17日上午,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徐益欢一行来到我系,专门考察2011级法学专业实习学生。经严格的面试考察程序,最终确定黄妃、陆婷、张玉平、朱雪梅、彭思、黄美玲等六名同学到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实习。谭和平主任参与了全程接待工作。
根据检察院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同时也为了调动实习学生的积极性,此次通过考察安排到检察院实习的学生均为带薪实习,在实习期间,由检察院免费提供食宿,并按照该院临时聘用人员的标准发放报酬。
带薪实习,就是学生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进行工学交替,学生在校学习和在用工单位工作进行定期轮换,所获薪酬略低于全职的一种实习方式。实习学生通过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结合,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对于用工单位及法学专业学生来说,这是一种双赢的实习模式。
目前,我系正积极联系对口单位,争取更多的带薪实习机会,力争在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促进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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