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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欧爱民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于:2016年11月17日 08:47 点击量:

图1:讲座合影

图2:欧爱民教授讲座中

图3:郑金华副校长点评

图4:讲座现场

11月16日晚7点30分,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欧爱民教授在我院模拟法庭举行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为主题的讲座。副校长郑金华莅临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谭和平主持,党总支书记廖建平、副书记谢琳、副院长陈红国,胡峻、王平生、陈秋玲老师及14级、15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欧爱民教授从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的主体方向、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统一与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相结合、人权保障与法制效率相统一、以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为重点这六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进行了阐述。
随后,主持人谭和平院长强调了欧教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的观点与建议及学术创新的重要性。讲座最后,学校副校长郑金华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
 
 
欧教授简介:
欧爱民,男,1969年生,湖南省武冈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
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兼),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社学术著作四部。 近年来,针对湖南省法治进程中所发生的个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潇湘晨报》、《法制周报》、《长沙政法频道》等新闻媒体发表法律意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并因“以教学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当选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0年度湘潭市十大新闻人物、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湘声报》2011年面孔人物。
 
文字:易瑶,图片: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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