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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阳光雨伞管理章程

   发布于:2016年12月10日 17:08 点击量:

     一、阳光雨伞简介

天气的变化多端给广大师生的正常工作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衡阳师范学院校学生会特策划组织“阳光雨伞”爱心活动,以方便广大师生在下雨忘带伞时使用。此活动在起到在服务师生的同时也起到培养大家的诚信品格和社会公德意识的作用。该伞实行登记取用制度,使用者有责任保护并自觉及时归还雨伞。希望通过此活动来构建师院雨中的爱心桥梁,把这份雨中的大爱传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二、管理方式

(一)各学院派一个总负责人与校学生会思教部沟通联系,方便院学生会了解借还情况,同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每日阳光雨伞的借用活动;

(二)请各学院贴出关于“阳光雨伞”的海报,要求主办方为校学生会,承办方为各学院学生分会,此海报要求长期张贴,校学生会将派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三)阳光雨伞的借用无需三证,但各学院负责人必须落实好借用登记表的填写,不允许手机空号、留下未填项。

(四)各学院应对未归还的阳光雨伞进行及时催还,强调字迹工整清晰,借用登记表会收回进行档案整理。

(五)每周周一各学院雨伞放置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阳光雨伞数量和损坏情况进行查看统计;若出现损坏情况及时联系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维修。

(六)校学生会思教部将定期(新校区两个月一次,老校区三个月一次)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办公室“阳光雨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将损坏的伞收回统一维修,并对收取相关赔偿费用;

(七)校学生对各学院的阳光雨伞情况进行检查时,各学院阳光雨伞负责人必须在场;

(八)各学院之间可以相互借伞,但借用群体目前只限于衡阳师范学院师生;

(九)借伞执意不还者,借雨伞者所属系别应在学院公布栏上贴出公示,作出相应的批评;

(十)各学院学生可对各学院阳光雨伞进行监督,存在问题可直接往外语楼南505校学生会办公室反映。管理情况将与学院评优评先挂钩。

三、阳光雨伞借用须知

1.每人每次只限借一把阳光雨伞;

2.阳光雨伞借用者须承担维护和及时归还(原则上1—3天内)“阳光雨伞”的义务; 

    3.阳光雨伞借用者须善待借到的伞具,保证归还的雨伞还可以正常使用;

    4.阳光雨伞借用者须在登记表上登记自己的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寝室号、借伞日期和雨伞编号;

    5.借伞者每丢一把伞赔偿20元费用交给系部,再由院部转交给校学生会; 

注意事项:

 1.本伞属于无偿使用的公共物品,对于恶意损坏或恶意占用者,如若经查实,相关情节可能会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上报作出相应处罚,进行实名通报公布。
    2.若逾期仍未归还,且经过催还后仍无回应的,则将对借用者本人进行批评。
    3.若个人遗失伞致无法归还的,借用方本人将需要20元的费用对阳光雨伞进行维护性的保障补偿。
    4.若被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故意破坏或损毁伞者,则将直接对该使用者进行强制回收阳光雨伞处理并进行相应处理。
    5.此伞目前仅限衡阳师范大学在校师生无偿使用,若借伞点没有值班人员请不要擅自拿阳光雨伞。
    6.欢迎广大同学和老师借用伞,并以行动遵守如上规则,谢谢配合。

 

 

 

(编辑: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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