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我院于东校区模拟法庭举行“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微宣讲大赛。我院院长刘余香,副院长罗文正,胡峻教授,杨德群老师,辅导员肖润超出席此次活动。共36名选手参加比赛,2019—2021级部分学生参加。
2019级法学1班仇娇艳以提问的方式引出儿女“常回家看看”是否为法定义务的主题。她通过举例向我们说明赡养老年人是有法律依据的,又借助《民法典》法条进一步论证了赡养老人是作为儿女的我们应当履行的义务。最后,她用数据反映了国家人口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强调当代青年应该重视并且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发自内心的常回家看看。
2020级法学2班金婷恬开头通过讲述案例向我们提出“吃了上错桌的菜需要付钱吗”的问题。她先从消费者知道上错菜的情况下入手,运用《民法典》中的法条充分解释了消费者需要付钱的理由,后又从消费者在不知道上错菜的情况下出发,运用相关法条解释了消费者不需要付钱的原因。仅这一件小事,便联系了诸多的法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典》是我们社会的百科全书,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保障。
2021级法学2班周姿开篇通过介绍《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保护的内容,让我们清楚地知道胎儿是可以接受赠与的。同时她又举例说明,详细地解释了关于胎儿出生前所发生的赠与行为的两种具体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下《民法典》法条的适用情况,周姿认为这不仅是确认了胎儿民事主体的地位,还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重视、尊重和保障。
一等奖
2019级法学1班仇娇艳
2019级知识产权1班曹佳
二等奖
2020级法学2班金婷恬
2020级法学2班胡利智
2020级法学1班冯梓煊
三等奖
2019级知识产权1班禹白玉
2020级知识产权1班苏瑶
2021级知识产权1班杨睿卓
2020级知识产权1班谷凌波
2021级知识产权2班黄馨悦
比赛结束后,刘余香表示此次比赛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为日后同学们的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她还指出了同学们的优点和缺点,并希望他们今后可以继续努力。
本次比赛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学习《民法典》的兴趣,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民法典》的捍卫者、践行者、维护者。
图片:陈明辉 文字:庾芳箐 编辑: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