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要求
1.2022年秋季在库贫困生;
2.未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十月份公示为准);
3.原则上上一学年有挂科情况,不得参评助学金;
4.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生、优师专项学生有专项助学金,故不参评国家助学金。
二、助学金申请流程
(一)申请学生填写家庭情况自述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确定情况属实,后果自负;
2.字数在500字左右,标题黑体小三,正文仿宋四号,文末标注班级姓名学号;
3.各班团将申请一等助学金的同学的纸质稿上交到勤工助学部;
4.学校结合民主评议结果与实际情况确定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民主评议和确定名单
1.民主评议流程
→确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每班七人且未在贫困生库内);
→民主评议小组查看申请学生家庭情况自述;
→结合实际情况投票选举确定本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本班助学金上报名单的公示;
→填写民主评议小组表。
2.确定名单
→班级助学金名额确定后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与《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申请受助学生汇总表》。
三、民主评议小组表格填写须知
1.申请助学金情况意见表与保密协议需要七个人都签名,且必须手写;
2.评议意见为最后结果,即同意或不同意;
3.对民主评议小组所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于11月6日晚上向本年级助学金申报负责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