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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编辑:法学院    发布于:2022年11月04日 16:11 点击量:

一、评选要求

1.2022年秋季在库贫困生;

2.未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十月份公示为准);

3.原则上上一学年有挂科情况,不得参评助学金;

4.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生、优师专项学生有专项助学金,故不参评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申请流程

(一)申请学生填写家庭情况自述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确定情况属实,后果自负;

2.字数在500字左右,标题黑体小三,正文仿宋四号,文末标注班级姓名学号

3.各班团将申请一等助学金的同学的纸质稿上交到勤工助学部;

4.学校结合民主评议结果与实际情况确定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民主评议和确定名单

1.民主评议流程

确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每班七人且未在贫困生库内);

民主评议小组查看申请学生家庭情况自述;

结合实际情况投票选举确定本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本班助学金上报名单的公示;

填写民主评议小组表。

2.确定名单

班级助学金名额确定后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与《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申请受助学生汇总表》。

三、民主评议小组表格填写须知

1.申请助学金情况意见表与保密协议需要七个人都签名,且必须手写;

2.评议意见为最后结果,即同意或不同意;

3.对民主评议小组所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于11月6日晚上向本年级助学金申报负责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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