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法律援助工作处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指派我处援助工作人员王燚伟律师为辩护人,承办被告人王xx抢劫、非法拘禁案。该案将于5月18日在市中院开庭审理。为了提升我院学生的实务能力,经学生申请,学院援助中心同意,下列学生将全程跟随王律师办理案件:2013级法学专业任铃、王仕通、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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