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工作处接受一起健康权纠纷二审上诉人蒋某某(农民)的申请,指派陈红国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在双方当事人的调解,2020年9月8日于郴州市中院达成调解协议,为受援人挽回1.3万元经济损失。案件效果达到了当事人目标,也成功解决了一起农村发生的纠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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