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法律援助工作处接受当事人胡某的申请,指派陈红国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案情:原告雷某桃诉李某、胡某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起因是原告被李某撞成9级伤残,李某负全责,原告起诉35万元赔偿。胡某是车主,李某与胡某为夫妇,夫妻二人开一小卖部挣日常生活开支,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过陈红国律师多次调解,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二被告赔偿原告12.7万元。本次法律援助成功地为当事人挽回了22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7 © 衡阳师范学院 法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Inc. All Right Reserset.电话(Tel):(0734)8486644(传真) E-mail:hysyflx@126.com 地址:中国·湖南·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文科楼C区4楼 邮编:4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