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关于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学院于4月24日下午2:30在会议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本次参评副教授的郑明景、陈秋玲2位老师进行了民主评议及推荐。
会议应到人数38人,实到人数26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2/3,法学院纪检委员谢琳同志全程监督评议及投票,符合相关要求。推荐结果为同意推荐郑明景、陈秋玲参加职称评审的2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至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廖建平、法学院院长谭和平、法学院纪检委员谢琳处。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