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在衡阳举行,我院院长、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刘余香教授受邀出席本次活动,担任听庭评议嘉宾并作发言。
本次示范观摩案件为何某等四人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挪用公款案,该案多名被告人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犯罪链条长、法律争议多、办理难度大的特点,是典型的涉司法腐败链条式职务犯罪案件,经最高检选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出庭观摩示范案件,旨在通过公开观摩吸纳各界意见,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办案规范化水平。活动分为上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观摩、下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座谈评议两个环节,刘余香院长全程参与并在评议环节作发言。
评议中,刘余香院长对本次活动的组织、公诉团队的专业表现给予高度肯定。她指出,本案选取精准、示范意义突出,既是锤炼公诉队伍的优质实战样本,也是开展法治教育、廉政教育的生动公开课,同时还为刑法理论研究与高校法学教学提供了典型教研素材;公诉团队面对复杂案情,能够因案制宜调整举证策略,讯问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在徇私枉法罪共犯认定、“情节严重”裁量等疑难法律问题上适用准确,兼顾法理原则与个案实际,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庭审末尾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将案件办理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结合高校法学教育与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实际,刘余香院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公开力度,组织更多公职人员、高校师生旁听,充分释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与法治教育功能;二是系统总结本案办案经验,将灵活举证策略、疑难问题裁判思路等梳理形成可推广的类案办理指引,助力提升整体办案水平;三是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更多优质司法案例转化为法学教学素材,让法学学子在真实司法实践中感悟法治精神、提升专业能力。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法治”的办学理念,持续深化检校、校地合作,多名教师受聘担任各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深度参与地方司法实践,既为法治衡阳建设贡献了专业力量,也依托实务资源反哺教学,推动我院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未来我院将继续深化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搭建更多“教研+实践”融合平台,为推进法治建设培养更多优秀应用型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