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9点,我院院长刘余香教授应衡阳市司法局的邀请,为衡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在衡阳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为方便更多基层法律工作者学习,采用现场培训+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
刘余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进行解读,吸引了2000多名法律工作人员和法律爱好者在线收看。
培训中,刘余香首先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组成内容、核心理念等概况,并阐述了民法典之于我国民法乃至法律体系的现代化构建的重要意义;之后重点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典型案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离婚冷静期、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继承权丧失后的宽宥制度、代位继承、遗嘱信托制度、遗嘱新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遗产管理人制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最后,刘余香还就民法典仍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谈了个人的看法。
培训历时近三个小时后圆满结束。
我院院长刘余香教授为衡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