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法学院党政领导带领本部门党员,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参观了江华故居。
江华同志(1907年8月1日——1999年12月24)原名虞上聪,1907年8月1日生于一个瑶族农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10岁时才进本村私塾读书,并正式取学名虞上聪。1925年夏考入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1926年12月离开学校到衡阳市总工会做青年工人工作,并经共青团湖南特委介绍到中共湘南特委,转为中共党员,从此开始了职业革命生涯。1928年4月任茶陵县委书记,5月上井岗山开始在毛泽东领导下参加革命武装斗争。1932——1933年江华同志先后任红五军一师政委、红五军团捕蒋突击队政委、红六师政委、主力师五师政治部主任,参加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的斗争,1938年经毛泽东批准改名为江华。1949年6月中央决定增补江华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同时任命为杭州市委书记、市长。1954年起历任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兼任南京军区政委。1975年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80年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对江青、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1983年6月由于年事已高,离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岗位。
江华同志是从大山里走出去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几位革命领导人之一。法学院党员通过参观江华故居,缅怀他的高尚品德以及他的重大历史贡献,感受老一代革命家的奉献精神,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